公司治理主管113年度業務執行及進修情形
本公司於111年1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,由財務部會計經理賴志能兼任公司治理主管,其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。
其轄下設有股務專職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,並協助提供董事執行業務及會議所需之資料,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。其主要職責如下:
(一)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。
(二)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。
(三)協助董事、審計委員會就任及持續進修。
(四)提供董事、審計委員會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。
(五)協助董事、審計委員會遵循法令。
(六)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。
壹、113年度業務執行情形
1.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、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:
(1)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,定期通知董事會成員。
(2)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,維持董事和各主管溝通及交流順暢。
(3)辦理董事「到府授課」課程。
113年度公司自辦董事進修課程:
| 進修日期 |
主辦單位 |
課程名稱 |
進修時數 |
| 113.05.07 |
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
從ESG企業永續發展看上市櫃公司的資安治理策略 |
3.0 |
| 113.08.09 |
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
企業員工獎酬策略與工具運用探討 |
3.0 |
2.協助董事會、審計委員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遵法事宜:
(1)確認公司董事會、審計委員會及股東會召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。
(2)各項會議會後負責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,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,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。
3.擬訂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,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,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,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議事錄。
4.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、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、議事手冊、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及董事改選後辦理變更登記事務。
5.依法辦理各項公司變更登記。
6.為落實公司治理,定期依本公司訂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對董事會及個別董事進行績效評核,且至少三年一次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進行外部評估。
7.為充分保障股東權益、精進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執掌與提升公司治理能力,本年度已訂定或修訂公司治理相關辦法,如:
「公司章程」、「董事選舉辦法」、「股東會議議事規則」、「獨立董事職權範疇規則」、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」、「董事會議事規則」、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及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。
貳、公司治理主管113年度進修情形
| 進修日期 |
主辦單位 |
課程名稱 |
進修時數 |
| 113/03/20 |
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
提升韌性強化永續治理研討會 |
2.0 |
| 113/04/29 |
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
以機構投資人觀點論台灣2024年股東會 |
1.0 |
| 113/06/26 |
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
董事會績效評估實務分享研討會(2024) |
3.0 |
| 113/09/12 |
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|
上櫃興櫃公司內部人股權宣導說明會 |
3.0 |
| 113/10/16 |
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
第20屆(2024)公司治理國際高峰論壇-聚焦治理重心 發揮人才優勢 |
3.0 |